獨樂樂不如眾樂樂-音樂本是生活的一部分
約10年前一個國際組織Playing for Change發起了一個由世界各國的街頭藝術家,在不同的地區、不同的國家、不同的時間分別錄製了同一首歌「Stand by me」的活動,再將各藝術家的表演串連起來,希望藉由這種方式將世界連接起來。他們後來成立了PFCF(Playing For Change Foundation)基金會,在落後地區建立了音樂學校,目的就是要讓這些地區的孩童有個更好的學習環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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還有一部紀錄片,關於一位香港的音樂神童黃家正。他不滿足於個人的音樂成就,他試圖帶領一個團隊,團員之間雖然有著不同的信仰和理念,偶爾也會有爭執,但卻能在音樂中齊心協力,合而為一,創造最激動人心的瞬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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孟子用「獨樂樂不如眾樂樂」的道理對齊宣王闡明天下大同之道。 可見,無論古今、中外,音樂的作用都遠遠超出所謂「興趣愛好」、「個人修養」、「謀生技能」等一般的認知。音樂是高於語言的語言,它沒有明確的語義和方向,首先要的是一個「和」字。 當我們拿起手中的樂器,引吭高歌時,除了表現自我,還可以與他人合作,無論男女老幼,遠近親疏,無論語言、膚色、種族、國界,都可以達到「和」的境地。
在所有的音樂形式中,最能讓人體會到如何用音樂與他人溝通的莫過於「室內樂」了。在大型的管弦樂團合奏中,每個聲部有不止一位演奏者,由於人數多,所以對「齊」的要求,就要先於「和」,則音樂上的詮釋,基本上是聽從指揮的號令。相反地,在室內樂的領域中,每個演奏者即是獨奏,又要與別的聲部合奏,在演奏過程中,就像幾位知心好友在一起促膝長談,相互交流,相互傾聽。
古典吉他演奏家楊雪霏女士曾經在2001年參訪福建省的福州和廈門演出與講學,當時的她是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碩士研究生,在交流會上她說,在英國皇家音樂學院的第一年,學校並沒有安排獨奏方面的課程,全是室內樂的課程,必須和不同專業的音樂家們合作,學到了很多,也開拓了自己的眼界。
當我們掌握一門樂器後,本應當是多了一門與他人溝通交流的工具,但如果在學習的過程中,一味地只重視純技術的訓練,那後果就會像學習外語只重視「讀」「寫」而忽略「聽」「說」一樣,變成啞巴外語,無法交流,更枉談表達自己的想法,這是不全面、不健康的學習方式。
音樂,本是生活的一部分,它應該像一扇敞開的窗,而不是一扇緊閉的門。一個優秀的重奏和室內樂演奏不僅依靠個人技術,而是需要所有參與者的共同配合,默契地詮釋與表達音樂,讓更多的人們感受到學習音樂為生活帶來的樂趣以及更寬闊的視野,就像德國音樂家協會的口號:音樂是生活的一部分。

